為進一步加大高層次人才集聚,切實吸引一批符合我縣產業定位和發展需要的人才,通過帶技術、帶項目、帶資金到安吉創業創新,為“中國最美縣域”建設提供強大智力支撐。在第三屆大賽取得良好成效與廣泛社會反響的基礎上,安吉縣特決定舉辦第四屆“兩山杯”創新創業大賽。
一、報名方式
報名人才組:1、報名表,2、項目商業計劃書(ppt),3、項目負責人最高學歷學位證書.
報名初創組:1、報名表,2、企業商業計劃書(PPt), 3、企業營業執照.
填寫參賽表和相關資料發送至:zhangyf@tusstar.com / yanjy@tusstar.com
二、報名時間:2019年3月 - 6月10日
三、咨詢電話
安吉縣人力社保局:0572-5123457 安吉縣科技局:0572-5220973
啟迪之星安吉:13666642736
項目范圍:先進裝備制造、電子信息、人工智能、通訊傳輸、新能源汽車零配件、健康醫藥、新材料、節能環保等高新技術產業領域。
項目要求: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產權糾紛,社會信譽良好,無不良記錄。
項目組別:本屆大賽分初創企業組和領軍人才組。
一、初創企業組參賽條件:
面向有科技創新潛力的已注冊成立的初創型企業,公司必須在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期間注冊成立。
二、領軍人才組參賽條件:
面向有意向來安吉創業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、團隊和項目。已在安吉縣注冊公司的,注冊時間須在2018年5月1日以后。
申請人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職稱,每年在安吉時間不少于9個月。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,創業領軍人才一般應為企業法人代表,其投入的貨幣實收資本不少于政府提供的資助額度。非企業法人代表的,創業領軍人才及其團隊貨幣出資1000萬元以上,或與社會資本合作成立企業、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,且領軍人才個人股權占總注冊資本30%以上的,也可視作企業主要創辦人。
本次大賽于2019年3月啟動,嚴格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參賽項目進行評選,主要從技術和產品、商業模式及實施方案、行業及市場、團隊等多個方面進行考量。具體安排如下:
一、報名(3月 - 6月10日)
3月開通大賽報名,啟迪之星國內外基地組織發動團隊或企業報名參賽,并對提交材料的團隊或企業進行資格審查。
二、初賽(6月14日)
大賽組委會組織技術、投資、財務、法務等方面專家對項目進行書面評審,以確定入圍決賽名單。
三、復審(6月下旬)
大賽組委會對項目情況、人員信息、業務發展、落地意愿等進行復審。
四、決賽(7月上旬)
決賽將在安吉舉行,大賽組委會邀請創投機構負責人、相關技術專家及知名企業家等組成決賽評審團,采取限時項目路演和現場答辯的方式擇優評選。根據評委打分總和決定獲獎名單,于決賽現場公布并頒獎。
一、初創企業組
1. 獲獎名額:一等獎1名、二等獎3名、三等獎若干名。
2. 大賽獎金:由主辦方分別給予決賽一、二、三等獎獲得者50萬元、30萬元、10萬元獎金。
3. 撥付要求:縣外引進企業,在注冊落戶并正常運營后,給予一次性撥付。
二、領軍人才組
1. 獲獎名額:特等獎1名、一等獎1名、二等獎3名、三等獎若干名。
2. 大賽獎金:由主辦方份給予決賽特等獎和一等獎30萬元、二等獎20萬元、三等獎10萬元獎金。獎金分兩次撥付,大賽結束及項目落地后各付50%。
3. 資助額度:獲得總決賽特、一、二、三等獎項目,在大賽結束一年內來安吉落地轉化的,按照“南太湖精英計劃”領軍型創業團隊A+ 類、A類、B類、C類項目,分別享受600萬、300萬、200萬、100萬的項目資金資助。撥付條件及程序按《安吉縣“南太湖精英計劃”項目資金撥付管理辦法》執行,首批資金經績效評估通過后予以撥付,第二批資金須項目申報入圍“南太湖精英計劃”且符合資金撥付條件后準予撥付。特別優秀的項目,實行“一事一議”制度。
一、幫助對接風險投資機構。獲得風投機構認可的項目,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扶持。
二、給予領軍人才組獲獎企業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,并免三年租金。具體詳見安吉縣“美麗英才計劃”實施辦法。
三、領軍人才組獲獎項目注冊5年內,當年稅收地方所得首次突破100萬元的,給予項目100萬元獎勵。
四、領軍人才組獲獎企業享受2套人才公寓,免租金三年。在個人購房、交通、健康、子女就學、行政審批、稅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保障。
五、獲獎項目符合條件的可優先申報“南太湖精英計劃”、國家和省“千人計劃”等各級創業創新項目,根據項目等級分別獲得最高8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。
六、符合條件的企業,可享受最高不超過60萬元的創業貸款貼息及其它創業優惠政策。
主辦單位:中共安吉縣委、安吉縣人民政府
承辦單位:縣委組織部(人才辦)、縣科技局、縣人力社保局、啟迪之星
協辦單位:縣工商聯、縣經信局、縣投資促進局、縣財政局、縣產投集團、縣經濟技術開發區、省際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安吉分區
一、本次大賽不對參賽選手收取任何費用,并給予交通費補貼。
二、參賽選手不得違反大賽規定。所提交的創業項目相關材料不得存在抄襲、盜用等不法現象,一經發現,即時取消參賽資格或追回獎金。參賽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,一切責任由參賽選手自行承擔。
三、參賽選手完全本著自愿原則參加本次比賽,如對大賽有異議,可及時與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系溝通,或選擇退出比賽,但無權要求更改比賽規程或賠償因參賽所發生的任何費用。
四、參賽選手報名項目及材料將對大賽組委會、評審專家等開放,決賽采取項目路演方式。
五、評審專家先期與大賽組委會簽訂保密協議,嚴格執行保密規定,如違反保密規定,將根據政策要求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六、獲獎者未曾在安吉縣內注冊公司的,須在獲獎后6個月內,在安吉注冊成立企業,并按照項目商業計劃書實施,經評估認定后,方可享受以上資金獎勵和政策支持。已獲縣財政支持的南太湖精英計劃、千人計劃項目等,不重復資助。
七、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大賽正常進行的,主辦方有權對賽程作相應調整或終止比賽。
八、大賽組委會保留進一步補充本次比賽規程的意見和最終解釋權。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
安吉縣第三屆“兩山杯”回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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